标准摘要
[中文适用范围]: 引言 CISPR 测量 150 kHz 至 1 605 kHz 频率范围的方法的最初目的是提供客观的干扰评估,以衡量干扰对无线电话接收的影响程度。由于 CISPR 出版物 1@ 0.15 MHz 至 30 MHz 频率范围的 CISPR 无线电干扰测量设备规范 @ 的介绍中阐述的原因,该方法保留了 0.15 MHz 至 30 MHz@ 频率范围,同时 CISPR 出版物的介绍2@ MHz 至 300 MHz@ 阐述了将该方法的使用扩展到 25 MHz 至 300 MHz 频率范围的原因。使用准峰值仪器获得的信息是有限的。许多研究人员发现需要具有准峰值以外指标的测量仪器。因此,CISPR 规范的范围应该扩大到包括准峰值以外的指示形式,这似乎是适当的。使用准峰值检测器的仪器仍然作为确定是否符合 CISPR 限制的基本参考。有时,可以允许使用本文描述的检测器的替代测量方法。虽然对与本文描述的各种类型的检测器一起使用的测量设备的要求进行了相当笼统的规定,但也清楚地表明了将这些设备与CISPR出版物1和2中规定的仪器一起使用所施加的限制。本规范分为三个部分,每个部分处理特定类型的输出仪表。请注意,尽管在本规范中,各种检测器的性能要求是根据它们对定期重复的脉冲的响应来指定的,但这些检测器可能有望找到用于测量除脉冲之外的干扰类型的应用。例如,平均值和均方根检测器可用于测量具有相当随机性的宽带干扰以及某些类型的窄带干扰。
英文名称Radio interference measuring apparatus having detectors other than quasi-pea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