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13/T 1067.3-2024 现行

地理标志产品 宿迁籼米第3部分:大米加工技术规范

标准摘要

地方标准《地理标志产品 宿迁籼米第3部分:大米加工技术规范》,主管部门为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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