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摘要 地方标准《公共数据分类分级指南》由江苏省数据局(江苏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上海市数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浙江省数据局、安徽省数据资源管理局(安徽省政务服务管理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展开完整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