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14/T 3-2020 现行

地理标志产品 长乐烧酒

标准摘要

地方标准《地理标志产品 长乐烧酒》由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替代关系

PDF下载提示

暂时无法下载

登录或查看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