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1/T 2655-2019 废止

政务公开组织管理规范

标准摘要

地方标准《政务公开组织管理规范 》由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本标准规定了政务公开组织领导、主管部门、工作机构和学习培训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四川省各级行政机关,行政机关设立的依照法律、法规对外以自己名义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可参照执行。

替代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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