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S/T 67.3-2021 现行

海关辐射型货物和(或)车辆检查系统 第3部分:车载移动式检查

标准摘要

行业标准《海关辐射型货物和(或)车辆检查系统 第3部分:车载移动式检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海关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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