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摘要
[中文适用范围]: 本国际标准规定了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的性能要求。本标准的要求仅涉及型式试验。合规条件@包括统计评估方法@正在考虑中。包括以下灯类型和操作模式:a) 具有预热阴极的灯@设计用于使用启动器@在交流电源频率上运行并且另外在高频;b) 具有预热高电阻阴极@的灯,设计用于在交流电源频率下运行,无需使用启动器(无启动器)@,并且另外在高频下运行;c) 具有预热低电阻阴极@的灯,设计用于运行在交流电源频率上运行,无需使用启动器(无启动器)@,并且另外在高频下运行;d) 具有预热阴极@的灯,设计用于高频运行;e) 具有非预热阴极@的灯,设计用于在交流电源上运行频率;f) 具有非预热阴极@设计用于高频操作的灯。
英文名称Amendment 4 - Double-capped fluorescent lamps - Performance specific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