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摘要
[中文适用范围]: IEC 60204 适用于电气和电子设备以及机器系统,包括以协调方式协同工作的一组机器,但不包括更高级别的系统方面(即系统之间的通信)。 IEC 60204 的本部分适用于标称电源电压高于 1000 V 交流或 1500 V 直流且不超过 36 kV 交流或直流且标称频率不超过 200 Hz 的设备或设备部件。对于更高的电压或频率,可能需要特殊要求。在本标准中,术语“高压设备”还涵盖低压设备,该低压设备构成高压运行设备的组成部分。除非另有明确说明,本标准中的要求主要涵盖在高电压下工作的部件。有关也适用于高压设备的要求,请参考 IEC 60204-1。注 1:IEC 60204-1 涵盖了不构成高压设备一部分且定义为在不超过 1000 V 交流或 1500 V 直流电压下运行的其他低压设备。注2:在本标准中,术语“电气”包括电气和电子物质(即电气设备既指电气设备又指电子设备)。 IEC 60204 本部分涵盖的电气设备从电源与机器电气设备的连接点开始(见 5.1)。注3:关于电源装置的要求,参见HD 637。IEC 60204的这一部分是一个应用标准,无意限制或抑制技术进步。它没有涵盖其他标准或法规所需要或要求的所有要求(例如防护、联锁或控制),以保护人员免受电气危险以外的危险。每种类型的机器都有独特的要求,以提供足够的安全性。注4:在本标准中,术语“人”指任何个人; “人员”是指由用户或其代理人指派和指导使用和维护相关机器的人员。 IEC 60204 的这一部分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3.26 中定义的机器(附件 A 列出了本标准可能涵盖其电气设备的机器示例)。附加和特殊要求可适用于以下机器的电气设备: - 在露天(即室外建筑物或其他防护结构)使用的机器; - 使用、加工或生产潜在爆炸性物质(例如油漆或锯末); - 用于潜在爆炸性和/或易燃性环境; - 生产或使用某些材料时存在特殊风险; - 用于矿山。直接使用电能作为工作工具的电源电路不包括在IEC 60204的本部分中。 [外文原描述]: Applies to the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 and systems of machines, including a group of machines working together in a coordinated manner, but excluding higher level system aspects (i.e. communications between systems).
英文名称Safety of machinery - Electrical equipment of machines - Part 11: Requirements for HV equipment for voltages above 1 000 V a.c. or 1 500 V d.c. and not exceeding 36 k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