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摘要
[中文适用范围]: GB 4706.1-1998的该章用下述内容代替: 本部分涉及商用微波炉的安全。对于连接一条相线和中线的单相器具,其额定电压不超过250 v, 其他器具不超过480 v。 适用于本部分的器具装有一扇供用户接近腔体的门。 注1:器具可以装在一台自动售货机内,在此情况下GB 4706 72 2003也可适用。 注2:GB 4706 52—2001或GB 4706.34 2003也适用于装有常规加热设备的微波炉。 注3:采用非电能的器具也在本部分范围之内。 本部分通常不考虑如下情况: …一-由无人照管的小孩或体弱者使用器具; 一一小孩玩耍器具。 注4:注意如下事实 对于专供在车辆、船舶或航空器上使用的器具,可能需要附加要求; 对于专供在热带国家使用的器具,可能需要特殊要求I 一在许多国家里,附加要求是由国家卫生,劳动保护和类似权力机构制定的。 注5:本部分不适用于: 家用微波炉(GB 4706 21 2002); ——家用组合微波炉”I ——输送带类型的馒渡器具; ——工业微波加热设备(GB 5959.6-1987); ——医用器具(GB 9706 6—2007); ——打算使用在经常发生腐蚀性或爆炸性气体(如蒸汽或可燃气等)特殊环境场所的器具。 [外文原描述]: Deals with the safety of microwave ovens for commercial use, which incorporate a door for user access to the cavity.
英文名称Safety of household and similar electrical appliances - Part 2: 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commercial microwave ove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