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摘要
[中文适用范围]: 标准适用于包括带自动装载和卸载系统的压力灭菌器和灭菌器,它们有一个使用有毒气体的灭 菌室,用于处理医用材料及供实验室处理使用,比如用于灭菌。 注1:自动装载系统的安全性能采用国家安全规范或其他安全法规。 注2:一般认为,灭菌周期的自动控制对于使用有毒气体的设备的安全运行十分重要,因为手动控制系统可能会对 操作人员产生严重的危害(见1.2)。 注3:使用的主要气体灭菌剂为环氧乙烷和甲醛。 注4:对于某些应用,灭菌室要在高于或低于大气压力下进行。 注5:所有压力都是指绝对压力。大气压(1 bar)≥100 kPa. 注6:除非另有规定,“压力灭菌器”一词指包括各种灭菌器在内。 如果压力灭菌器在同一装置内安装有用于加湿的蒸汽发生器,则本标准规定的适用安全要求,也同 样适用于蒸汽发生器。 1.1.2不包括在本标准范围内的设备 修改: 在最后一个破折号后增加下列文字: 不含压力灭菌器自身产生的气体环境(见13.2.103.1)。 增加: 增加下面新的破折号和注解: ——环境柜 注1:因为本第2部分所涉及的所有压力灭菌器都使用有毒气体,所以只使用蒸汽或干热灭菌的其他类型装置不 包括在内; 注2:本标准不讨论对洗涤消毒器的特殊要求,不讨论与负载有关的风险很大的微生物危害,亦不讨论对压力容器 本身设计的要求。 1.2 目的 修改: 在第六个破折号“气体”一词之后插入下列文字: (包括意外逸散的有毒气体) 1.4环境条件 替代: 第一个破折号用下列内容替代: ——室内使用,如果制造厂另有说明可以室外使用(见GB 4793.1—2007的11.6)。 [外文原描述]: Applies to autoclaves and sterilizers, including those with an automatic loading and unloading system, which incorporate a chamber using toxic gas intended for the treatment of medical materials, and for laboratory processes, for example for sterilization. This standard has the status of a group safety publication.
英文名称Safety requirements for electrical equipment for measurement, control, and laboratory use - Part 2-042: 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autoclaves and sterilizers using toxic gas for the treatment of medical materials, and for laboratory process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