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摘要
[中文适用范围]: 范围和目标 本国际标准适用于第 1.4 条中定义的已安装剂量当量率计@警告组件和监视器@。它涵盖用于测量热能和 15 MeV 之间剂量当量能量的中子辐射的设备,以达到辐射防护的目的。注:这种类型的组件通常被定义为区域辐射监视器。它们通常用于连续确定辐射场可能随时间变化的工作区域@例如@核电站@粒子加速器@高活性实验室@燃料后处理厂@等@的放射性情况,并在以下情况下提供警报:辐射场超出预定限制。通常,测量范围为每小时 10 pSv 左右。本标准可能不直接适用于脉冲辐射场@中使用的设备,例如那些从脉冲辐射或粒子加速器发出的设备。国家法规或实践可能要求测量环境剂量当量。本标准可适用于设备的性能特征来测量这一量。例如@针对辐射特性要求给出的数值适用于这种情况@但传统上的真实值将以适当的量来表达。本标准中考虑的组件至少包括: - 检测组件@,例如,它可以由探测器探头(BF3 正比计数管@ 3He 正比计数管@ Li-1 闪烁探测器@ 等)和一个慢化和探测器周围的吸收介质; - 测量组件@,可安装在中央面板@中,在警告组件和监视器的情况下@提供信号输出和触点,能够激活警报或其他跳闸电路以达到辐射防护的目的。本标准也适用于为特殊应用(例如非常高的剂量当量率)而设计的已安装剂量当量率测量组件。然而,一些要求可能需要根据此类组件的具体特点进行修改或补充。本标准不适用于临界监视器@或旨在提供有关核电站运行参数信息以用于控制目的的组件。设计用于执行组合功能的组件应符合与每个功能相关的要求。旨在用于@并设计用于执行@仅一种功能@但也能够执行其他功能@的组件仅需要符合其预期功能的要求@但符合其他功能的要求是可取的。本标准不适用于指示或记录仪器本身的操作特性(例如@指示仪表@记录仪@报警器@等)。此类仪器的特性应符合适合其的一般要求。本标准规定了标准一般特性@一般测试程序@辐射@电气@安全和环境特性@以及范围内定义的组件的识别证书。 [外文原描述]: Applies to installed dose equivalent rate meters, warning assemblies and monitors, and covers equipment intended to measure neutron radiation in dose equivalent quantities of energy between thermal and 15 MeV for the purposes of radiation protection.
英文名称Radiation protection instrumentation - Installed dose equivalent rate meters, warning assemblies and monitors for neutron radiation of energy from thermal to 15 Me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