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摘要
[中文适用范围]: 现有的数据广播规范不允许服务提供商触发接收器中的应用程序。本文件根据附件 A 中定义的要求规定了电视广播的触发方案。可能使用的示例包括显示信息以警告恶劣天气条件以及建议电视节目中的极端内容。在交互式系统中,可能会显示一条消息或图标,邀请在线访问投票、注册对广告产品的兴趣或浏览与节目相关的内容。出于本文档的目的,触发器被定义为作为数据广播传输的一部分从服务提供商发送的信息,并且旨在控制接收器中的应用程序。附加信息可以与基本触发一起提供,以允许在接收器处应用过滤或优先化技术。触发消息的传输方面在[1]中指定。附件C描述了一种在标准页面格式图文电视传输中触发图文电视页面显示的简单方法。 [外文原描述]: Specifies a triggering scheme for television broadcasting, permitting a service provider to trigger an application in a receiver.
英文名称Proposal for introducing a trigger mechanism into TV transmiss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