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摘要
[中文适用范围]: 本报告适用于额定电压不超过 440 V ac、额定电流不超过 200 A@ 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以下简称“剩余电流装置”),主要用于防止电击危险。本报告可以是也可用作额定电流高于 200 A 且电压高达 1 000 V @ 交流的剩余电流装置的指南 它适用于:?- 用于同时执行剩余电流检测功能的装置(参见第 2.3.4 款)@进行比较将其设置为参考值(参见第 2.3.5 款),并在剩余电流超过该参考值时断开受保护电路(参见第 2.3.6 款);?- 至设备关联@其中每一个单独执行上述功能中的一项或两项,但一起行动以完成所有三项功能。对于仅用于实现上述三种功能中的一种或两种功能的剩余电流装置@无论是否带有集成过流保护@,都需要有补充或特殊要求。对于执行除上述功能之外的其他功能的设备@,本报告与附加功能的相关标准一起适用。补充或特殊要求是必要的:? - 供未经指导的人员使用的剩余电流断路器;? - 供未经指导的人员使用的插座@并装有剩余电流装置;? - 供未经指导的人员使用的插头和耦合器@和包含剩余电流装置;? - 仅用于保护装置或设备免受接地故障电流损坏的装置,这些电流可能会导致绝缘损坏或火灾危险@,而没有提及保护人员免受电击危险;? - 仅用于保护装置或设备免受电击危险的装置;当受保护的装置出现绝缘故障时发出信号。本报告适用于第 5.7 款规定的条件。对于其他条件@可能需要特殊要求。 [外文原描述]: Applies to residual current operated devices for rated voltages not exceeding 440 V a.c. and rated currents not exceeding 200 A, intended principally for protection against shock hazard. Has the status of a technical report.
英文名称General requirements for residual current operated protective de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