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摘要
[中文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使用不透光度计评估压燃式发动机烟雾排放的测量程序和测试周期。测试是在稳态和瞬态操作下进行的,使用代表给定应用的测试周期。烟雾测试使用基于光消光原理的不透光度计型烟雾计进行。本文件的目的是定义烟雾测试周期和用于测量不透明度和确定光吸收系数的方法。它允许使用全流量或部分流量不透光度计,并校正两种类型的不透光度计之间的上升时间差异。不透明度测量设备的规格可在 ISO 11614 中找到。本文件中描述的测试程序和测量技术一般适用于往复式内燃机 (RIC)。附件 D、附件 E、附件 F 和附件 G 各包含一个测试周期,该测试周期仅与该附件第一子条款中列出的特定应用相关。在可能的情况下,附件中描述的烟雾测试循环利用 ISO 8178-4 中制定的发动机和机器类别。对于某些类别的非道路发动机,可能有必要在“现场”而不是“试验台”进行烟雾测试。对于受附加要求(例如职业健康和安全法规)涵盖的机械中使用的发动机,可以应用附加测试条件和特殊评估方法。
英文名称Reciprocating internal combustion engines — Exhaust emission measurement — Part 9: Test cycles and test procedures for measurement of exhaust gas smoke emissions from compression ignition engines using an opacime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