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摘要
[中文适用范围]: 本国际标准: a) 指定称为标准通用标记语言 (SGML) 的抽象语法。 该语言表达文档结构和其他属性的描述,以及使标记可解释的其他信息。 b) 指定将抽象语法绑定到特定字符和数值的参考具体语法,以及定义变体具体语法的标准。 c) 根据语言组件的使用来定义合格文档。 d) 根据处理合格文档和识别其中标记错误的能力来定义合格系统。 e) 指定如何将本国际标准未定义的数据(例如图像、图形或格式化文本)包含在合格文档中。 注——本国际标准不: a) 识别或指定“标准”文档类型、文档架构或文本结构。 b) 指定符合系统的实现、架构或标记错误处理。 c) 指定如何创建合格文档。 d) 指定数据流、消息处理系统、文件结构或其他存储或交换符合文档的物理表示,或出于此类目的可以将符合文档转换成或从中转换的任何字符集或编码方案。 e) 指定合格文档中包含的图像、图形、格式化文本等的数据内容表示或符号。
英文名称Information processing — Text and office systems — Standard Generalized Markup Language (SG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