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摘要
[中文适用范围]: 在协议体系结构的分层方法中,协议之间存在某种关系,使得第 (n) 层的协议使用其下一层的服务 - 第 (n - 1) 层服务 - 而这些服务又由第 (n) 层的服务提供(n-1) 层协议。 (n) 层协议使用的服务之一是以对其透明的方式封装其 (n) 协议数据单元 (PDU)。 这种封装是通过将(n)个PDU作为用户数据传送在(n-1)个服务数据单元(SDU)中来实现的。 在有限的情况下,层 (n - 1) 上特定协议的操作意味着层 (n - 1) 之上的单层 (n) 协议或单组相关 (n) / (n + 1)...协议。 然而,在更一般的情况下,在给定环境中,层(n)处可能存在多个可以在层(n-1)之上操作的协议(或开始的一组相关协议)。 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在第 (n) 层明确识别协议(或开始的协议集)。 还可能需要以特定于层(n)协议(即封装协议)的某些方式操纵(n-1)协议(即封装协议)。 此类操作构成了必须为第 (n) 层协议指定的一组过程的基础。 上述关于协议识别和封装的观察也适用于将(n)层进一步划分为子层的情况。 (n) 协议为了建立协议的并行宇宙(无论该宇宙的分层结构如何)而运行的情况也引起了对 (n) 协议能够识别协议的需要。 )在平行宇宙中。 然而,在这些情况下,(n)协议和平行宇宙协议集之间不存在封装/封装关系。 上述原则导致需要建立一个协议识别和封装的框架。 这些原则适用于两个协议之间的关系(认识到其中一个协议可能是一组相关协议)并且可以递归应用。 此建议|国际标准提供了显式协议识别和协议封装的框架。 隐式协议识别(见 4.2)超出了本建议书 | 的范围。 国际标准。
英文名称Information technology - Framework for protocol identification and encapsul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