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摘要
[中文适用范围]: 该 SAE 标准适用于所有暴露于操作员站前部(屋顶除外)物体穿透危险的林业机械。这将包括: 堆场机的前防护装置,其驾驶室安装在塔楼旁边;林业机械的前防护装置,能够处理偏转限制体积 (DLV) 前面和上方的物料;例如指节吊杆原木装载机和摆动式伐木归堆机;但不包括配备带有压紧抓斗臂的铲斗或货叉的橡胶轮胎式或履带式前端装载机;不包括符合 ISO 11850 要求的装载床头板的集材机和集材机。评估针对防护装置的穿透性或偏转到超出偏转限制体积 (DLV) 的程度。 (参见 SAE J397。)代表性样本的性能要求(即在制造商的规格范围内)基于实验室评估程序下经过验证的结构的性能。这些操作员前方防护结构 (OFPS) 的目的是保护操作员免受动臂和负载倒塌@或正面碰撞或与机器处理的原木碰撞,同时将对操作员视野@和舒适度的不利影响降至最低。尽管满足以下标准的 OFPS 可能无法在机器可能从正面受到撞击的所有可能情况下提供保护@,但预计至少在第 6 节列出的测试中指定的负载条件下将确保提供保护。本文档提供的内容旨在补充@但不能取代@其他标准@(例如 SAE J1084)提供的其他类型的保护。目的 本文件建立了一致的@可重复的测试程序和性能要求,用于评估OFPS,旨在为林业机械操作员提供合理的保护,防止掉落或摆动物体(例如原木)。基本原理 本文件的制定是为了提供评估结构的标准,该结构旨在满足俄勒冈州 OSHA 法规 437-007-0775@第 (12)@ 节中本文件范围中描述的林业机械类别的要求。 [外文原描述]: This SAE Standard applies to all forestry machines exposed to the hazard of objects penetrating the front of the operator station (other than the roof). This would include:
英文名称Minimum Performance Criteria for Operator Front Protective Structure (OFPS) for Certain Equip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