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摘要
【主要技术内容】 4 技术要求 4.1 原辅料要求 4.1.1杨梅 除单果重外,其他质量指标应符合LY/T1747的要求。 4.1.2加工用水 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 4.1.3白砂糖 应符合GB/T 317的规定。 4.1.4 其他辅料 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有关规定,不得使用和添加不符合食品安全管理规定的物质。 4.2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 1 感官要求 项目 要求 色泽 呈棕红色或紫红色,具有该产品特有的色泽 滋味、气味 具有该产品应有的滋味、气味,酸甜适口、无异味 组织形态 状态均匀,久置允许少量沉淀 杂质 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 4.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的要求。 表 2 理化指标 项目 指标 可溶性固形物(20℃折光计法),% ≥ 10.0 果汁含量,% ≥ 10 总酸,g/L 3~7 铅(Pb),mg/kg ≤ 0.03 锌、铜、铁总和a,mg/kg ≤ 20 锡(以Sn计)b,mg/kg ≤ 150 a仅适用于金属罐装杨梅汁饮料;b仅适用于镀锡薄板容器包装的杨梅汁饮料 4.4 微生物指标 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微生物指标 项 目 采样方案c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25 g表示) 试验方法 n c m M 菌落总数(CFU/mL) 5 2 102 104 GB 4789.2 大肠菌群 (CFU/mL) 5 2 1 10 GB 4789.3平板计数法 沙门氏菌 按 GB 29921 的规定执行 GB 4789.4 金黄色葡萄球菌(CFU/mL) 按 GB 29921 的规定执行 GB 4789.10 霉菌(CFU/mL) ≤ 20 GB 4789.15 酵母菌(CFU/mL) ≤ 20 c样品的分析及处理按GB 4789.1执行。 4.5 食品添加剂 4.5.1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 4.5.2食品添加剂种类及添加量应符合GB 2760的规定。 4.6 真菌毒素限量 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 GB 2761的规定。 4.7 污染物限量 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 2762的规定。 4.8 农药残留限量 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GB 2763的规定。 4.9 净含量 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 75 号令(2005)的规定。 4.10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GB 12695及GB 14881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