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摘要
【主要技术内容】 为适应信息通信发展对标准文件的需求,由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和中国广告协会共同组织制定本文件,推荐有关方面采用。有关对本文件的建议和意见,向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和中国广告协会反映。 数字营销是近20年来广告业通过对互联网技术、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技术等综合利用,对商业价值深入挖掘而发展起来的新兴商业营销手段。数字营销过程中,对数据的收集、加工、交换和密集使用,特别是结合机器学习算法和神经网络算法的应用,使得数据更加成为广告行业的重要基础资源之一,对于数据的各种技术应用和探索也是广告行业特别关注、积极尝试和大量投资的领域。 随着互联网行业蓬勃发展,人们对互联网内容的消费需求日新月异,也对数字营销内容的生产效率提出了更高要求,创意资产管理对企业品牌经营的重要性也越来越明显。 虽然针对企业创意内容管理问题,已有很多企业采用过不同的系统解决方案,但是企业对创意管理平台的定义、技术、规范和标准还没有达成清晰的共识,广告主、媒体、用户、代运营方之间在数据的收集、加工、交换和使用中的矛盾不断,平台能力也存在参差不齐的问题。这些现象不但给从业人员造成概念混淆,也不利于从业企业间的高效合作。 因此,有必要针对创意管理平台的数据收集、使用、存储、传输和删除,在合法、合规的前提条件下,制定能平衡安全合规和市场需求的标准,充分发挥数字营销技术的优势,增强数字行业的竞争力,发挥数据要素的商业价值。
英文名称Digital marketing technology -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creative managementplatfor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