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摘要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家庭教育指导从业人员岗位分类、岗位职责及基本能力要求、岗位职业技能等级与鉴定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管理。 【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分5章,规定了家庭教育指导从业人员岗位规范的范围、术语和定义、家庭教育指导从业人员岗位分类、岗位职责及基本能力要求、岗位职业技能等级与鉴定方法等内容。 (一)范围 介绍本标准的主要内容,规定适用本标准。 (二)术语和定义 介绍本标准中所使用的术语及定义。 (三)家庭教育指导从业人员岗位分类。 根据行业发展现状,将家庭教育指导岗位分为家庭教育指导机构管理岗、家庭教育指导授课管理岗、家庭教育指导组织活动岗、家庭教育指导咨询管理岗、家庭教育指导素质教育岗、家庭教育指导心理辅导岗、家庭教育指导文化建设岗七个岗位。 (四)家庭教育指导从业人员岗位职责及基本能力要求 本章在上述岗位分类的基础上,从岗位职责和基本能力要求两个方面对相关岗位进行描述。基本能力要求包括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五)家庭教育指导从业人员岗位等级与鉴定要求 考虑到行业发展的实际情况,按照人社部《国家职业标准技术编制规程》的要求,本团体标准将岗位分为3级、2级、1级三个等级。下一步再根据运行情况进行完善,完善后将根据《国家职业标准技术编制规程》要求升级为5个等级。
英文名称Job standards for family education guidance practition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