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摘要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品牌创新成果评价的原则、内容和流程。 本文件适用于品牌创新成果发布活动的评价过程。其他第三方机构品牌创新成果评价活动及组织内部开展的品牌创新成果评价活动可参照使用。 【主要技术内容】 本文件汲取了国内外典型品牌理论与卓越实践,结合我国品牌发展现状,从评价原则、评价内容、评价方式、评价流程、质量控制、文档管理六个方面规范品牌创新成果发布活动,为科学、系统地评价品牌创新成果、优化品牌创新成果评价机制提供了可靠依据。 本文件代替T/CAQ 10302-2016《品牌创新成果评价指南》,与T/CAQ 10302-2016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更改了引言(见引言,2016年版的引言); ——更改了品牌的定义(见3.1,2016年版的3.1); ——更改了品牌创新的定义(见3.2,2016年版的3.2); ——增加了品牌创新成果评价、品牌战略创新、品牌形象设计创新、品牌数字化创新、品牌管理创新、品牌传播创新6个定义(见3.4—3.9); ——增加了评价原则(见第4章); ——更改了对品牌创新成果的分类(见第5章,2016年版的第4章); ——更改了评价内容和权重(见附录A—E,2016年版的第4章); ——增加了评价流程要求(见第6章); ——增加了评价质量控制要求(见第7章); ——增加了对评价活动形成的成文信息的要求(见第8章)。
英文名称Specification for the assessment of brand innovation achiev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