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摘要
【主要技术内容】 本文件规定了成都市医疗美容外国医师及港澳台医师来蓉行医依法执业的总体要求、行医类别、学术交流、短期行医、长期行医、管理要求、医疗纠纷与处理。 本文件适用于成都市美容医疗机构(包括诊所、门诊部、专科医院和含有美容医疗科室的医疗机构)聘请或邀请外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医师来蓉在本机构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或临床学术交流活动的管理。
英文名称Specifications on the legal practice of foreign physicians and physicians from Hong Kong, Macao, and Taiwan in Chengdu medical aesthet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