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摘要
【主要技术内容】 本文件规定了区域公共品牌使用管理的标识运用、动态管理和违规处置;适用于市质量协会协助区县打造的区域性公共品牌对已获得区域公共品牌授权资格的企业的品牌使用管理工作。 第4章“标识运用”明确了授权申请、使用范围、图形要求及其他要求,是对区域公共品牌企业使用标识做出要求。 第5章“动态管理”规定了定期检查、授权期限、企业责任、管理内容等。 第6章“违规处置”规定了投诉查处、取消授权等情形及其他维权方式等内容。 本标准是市质量协会技术支撑区域公共品牌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制定和发布重庆市质量协会团体标准《区域公共品牌企业日常管理通用要求》,可逐步协调已开展区域公共品牌建设的区县在品牌授权管理方面走向统一化、规范化,也为即将开展区域公共品牌建设的区县提供相对成熟的模式,为建立市级区域公共品牌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