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摘要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名特优新农产品璧山番茄术语和定义、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识、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名特优新农产品璧山番茄的生产和销售。 【主要技术内容】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定义和术语适用于本文件。 3.1 名特优新农产品 national branded, premium and new agri-products 指在特定区域( 原则上以县域为单元) 内生产、具有显著地域特征和独特营养品质特色、具备一定生产规模和稳定的供应量、市场认知度和美誉度高, 并经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认定和核发证书的农产品及初加工产品。 3.2 璧山番茄 bishan tamato 在璧山境内生产的大果型鲜食番茄,该产品果大、圆形或扁圆形,果面洁净光滑、着色均匀、无绿果肩,果味酸甜适中,风味浓郁。 4 要求 4.1 种植环境 4.1.1 气候 亚热带季风气候,春季温暖多雾,夏季高温多雨,冬季温和少雪,年平均气温18.0 ℃,其中春夏季平均气温17.5 ℃,年平均降雨量1064.7 mm,年均日照1051.0 h,年均相对湿度81%。 4.1.2 土壤 土壤以水稻土为主,pH为6~7,土壤肥力状况良好,有机质含量19~59.3 g/kg,全氮为1.70~1.86 g/kg,有效磷为10~20 mg/kg,速效钾含量为100~150 mg/kg。 4.2 栽培技术 参见附录A。 4.3 产品质量要求 4.3.1 分等分级 根据其外观指标分为特级、一级、二级。璧山番茄分等分级要求应符合表1规定。 4.3.2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4.3.3 安全指标 污染物限量指标应符合GB 2762规定,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指标应符合GB 2763规定。 5 检验方法 5.1 分等分级 5.1.1 外观、色泽、缺陷采用目测方法检验。 5.1.2 用台秤或电子秤(精度1 g)称量单果重。 5.1.3 容许度计算 检出不符合该等级要求的璧山番茄数量比例,按下式计算其百分率。 W—容许度,%; X1—该批次不符合该等级要求的璧山番茄数量; X2—该批次璧山番茄总数量。 5.2 理化指标 5.2.1可溶性固形物 按照NY/T 2637方法检测。 5.2.2 维生素C 按照GB 5009.86方法检测。 5.2.3 番茄红素 按照NY/T 1651方法检测。 5.3 安全指标 污染物限量检测按照GB 2762规定执行,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检测按照GB 2763规定执行。 6 检验规则 6.1 组批规则 同一生产单位、同一品种、同一批次、同一等级、同一包装、同一贮存条件的产品作为一个检验批次。 6.2 抽样方法 按照NY/T 2103规定的方法执行。 6.3 检验分类 6.3.1 交收检验 每批产品交收前,生产单位应进行交收检验,交收检验内容包括分等分级、包装、标识等的检验。检验合格后,附上承诺达标合格证方可交收。 6.3.2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是对产品性状进行全面检查,即对本标准规定的全部要求(指标)进行检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进行型式检验。 a)国家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b)前后两次抽样检验结果差异较大时; c)因人为或自然因素使生产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时。 6.4 判定规则 6.4.1 按照本文件进行检验,样品符合标准要求的,判定该批次合格。 6.4.2 标识、包装不合格时,允许整改后重新申请复检一次。安全指标有一项不合格,则判定为不合格。检验指标检验全部合格判定该批产品合格。理化指标合格,分等分级指标不合格率超过10%,或理化指标有一项不合格时,允许加倍抽样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判定。质量安全指标有一项不合格,则判定为不合格。 7 包装、标识、运输及贮存 7.1 包装 包装材料应符合GB/T 4806要求。 7.2 标识 按照《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公共标识使用管理规范》,规范使用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专用标识。包装箱上应标明产品名称、等级、净含量、生产单位及详细地址等。 7.3 运输 7.3.1 装运时应做到轻装、轻卸,防止机械损伤。 7.3.2 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污染。 7.3.3 运输时防止日晒、雨淋,注意防冻和通风。 7.4 贮存 贮存温度为7~13 ℃,相对湿度90~95 %,可保存3~5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