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THDESA T/HZHX-002—2025 现行

环卫企业信用评价规范

标准摘要

【主要技术内容】 环卫企业信用评价对象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在杭州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环境卫生服务的企业。 参评企业近三年内应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拖欠工人工资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相互串通投标或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行为,未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 环卫企业信用评价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公开原则。 环卫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应及时向被评价对象公布,宜向社会公开发布。
英文名称Credit Evaluation Standards for Environmental Sanitation Enterpris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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