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摘要
【主要技术内容】 5 操作流程 追溯可发生在追溯参与方之间,也可在追溯参与方内部各部门之间进行。下列情况应发起追溯: a)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 b)发生质量问题时; c)标识信息与预制菜实际情况不符合时; d)客户对产品质量存在重大异议时; e)其他需发起追溯的情况。 5.1 追溯程序 预制菜质量安全追溯程序见图1。 图1 预制菜质量安全追溯程序 5.2 确定追溯要素 在实施追溯前,应考虑预制菜全产业链各相关方的需求、行业和产品特性,按照第4章的要求,确定追溯目标、机构和人员、追溯产品范围和目录。 5.3 确定编码 按照第6章的要求,确定编码。 5.4 确定追溯信息 按照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的要求记录追溯信息。 5.5 确定追溯标识 按照第8章的要求,确定追溯标识。 5.6 接入国家重要产品追溯体系 追溯实施主体按照本部分规程开展追溯工作后,应尽量对接至省级重要产品追溯协同中心,接入国家重要产品追溯体系。 5.7 管理追溯信息 按照第9章的要求管理追溯信息。 6 样品编码 6.1 追溯实施主体对重要产品或包装箱进行编码,形成追溯码或箱码。追溯信息编码应采用国际或国内通用的或与其兼容的编码,对追溯单元进行唯一标识,并将产品实物、标识代码与其相关信息之间建立唯一的关联。编码应符合GB/T 37004的要求。 6.2 根据技术条件、追溯单元特性和实施成本等因素,选择纸质文件、条码或射频识别标签等作为标识载体。追溯二维码应符合GB/T 40204、GB/T 38574、GB/T 33993的要求,农产品追溯码应符合NY/T 1431的要求。 7 信息采集 追溯实施主体要采集追溯各环节中关键控制信息项,并保证信息的真实、完整、有效。 7.1 原辅料供应环节 果蔬类追溯信息应符合GB/T 29373的要求,谷物类追溯信息应符合 NY/T 1765的要求,畜禽肉追溯信息应符合GB/T 40465的要求,水产品追溯信息应符合GB/T 29568的要求。食用农产品及其制品采集信息见附录A,其他原辅料采集信息见附录B。 7.2 生产加工环节 预制菜生产加工环节采集的信息表见附录C。 7.3 仓储配送环节 预制菜仓储配送环节采集的信息表见附录D。 7.4 销售和复制加工环节 预制菜销售和复制加工环节采集的信息表分别见附录E、附录F。 8 追溯标识 8.1 产品经过生产、加工、包装、贮运、销售等过程后形成最终产品时同时形成追溯标识,在产品包装上有明示,且追溯标识清晰、完整、未经涂改。 8.2 供应链中的所有参与方提供正确的追溯标识信息,确保记录与维护信息安全、可靠、准确。 8.3 追溯标识载体根据包装特点采用不干胶纸质标签、锁扣标签、捆扎带标签等形式,标签规格大小由追溯实施主体自行决定,可自定义追溯信息编码。 8.4 追溯标识内容包含产品追溯码、信息查询渠道和追溯标志等内容。产品追溯码的形式为一维条码、二维条码或带有信息的各种标识,形式为一维条码时,符合 GB/T 15425 的 EAN?UCC 系统 128 条码的要求;形式为二维条码时,采用 QR CODE 二维条码并符合 GB/T 18284 的要求。 8.5 贴装、喷涂或印刷追溯标识时,同一品种或同一包装产品保持一致。 8.6 保证追溯标识载体不会对产品造成污染。 9 信息管理 9.1 信息存储 追溯实施主体应建立并实施追溯信息管理制度: ——采集的追溯信息及时进行电子化存储或录入追溯信息系统,并归档保存; ——对采集的追溯信息进行分类、归类、分析、汇总,保持信息的真实性; ——追溯信息保存期限应不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6个月,无明确保质期的产品,保存期限应不少于 2 年。上下游主体应就保存期限达成一致。 9.2 信息传输 在保障采集信息安全、完整的前提下,追溯信息的传输尽量采用自动化、信息化的方式进行。 9.3 信息查询 应指定专人负责追溯信息的存档,信息记录应及时、准确、真实,便于识别和检索,满足快速响应机制要求。追溯参与方应建立有效、安全的追溯信息共享机制,并明确追溯信息的使用权限。通过输入或扫描重要产品包装上的追溯码查询追溯信息。还应建立追溯措施文件,按照追溯信息查询反馈的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 9.4 信息安全 应落实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符合GB/T 22239中的第二级及以上安全等级保护要求。追溯信息应具备防篡改、防攻击、访问权限控制、数据灾备等安全防护能力。 10 运行自检 10.1 追溯实施主体建立追溯监视制度和关键绩效评价指标,每年至少开展1次追溯演练核查与自检,对重要要素追溯操作规程的实施计划及运行情况进行自查,持续评价和改进追溯信息的可操作性、完善性与实施程度,并记录成文和归档。 10.2 应及时查找评价过程中所发现问题的原因,采取有效的纠正或预防措施,并对措施的有效性进行验证,必要时可更改追溯体系,以确保追溯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有效性,并确保追溯能够持续满足目标。 11 质量安全问题处置 11.1 追溯实施主体在种养殖、深加工、贮运、经销等各环节,对上一环节提供的产品进行验收,并对相关追溯信息进行核实。如发现问题,按相关规定,对该批次产品采取召回或销毁等措施。 11.2 重要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时,追溯实施主体依据追溯信息,迅速界定产品涉及范围,提供相关记录,确认追溯深度,确定重要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地点、时间、追溯单元和责任主体,为处理质量问题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