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摘要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标准编写单位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绿色建筑运营物业管理能力的 评价,当第三方使用此标准进行商用时,需征得协会同意。其它涉及本标准工作的 相关领域也可以参照使用。 【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评价对象为物业服务企业。参与绿色建筑运营物业管理能力评价的企 业应该满足以下条件: 1) 参评企业须经过“ISO 9001 质量管理体系标准、ISO 14001 环境管理体系 标准、ISO 45001 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标准”三体系认证。 2) 物业管理企业全年未发生管理责任类重大违法经营事件、企业信用状况良 好; 3) 物业管理企业全年未发生管理责任类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环境责任事 故; 4) 物业管理企业在管项目数量不少于 5 个,管理面积达到 50 万平方米。 4.1.2 申请评价的企业应参照本评价标准,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并对所提交资料的 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4.1.3 评价机构应对申请评价企业提交的相关文件进行审查,出具评价报告,确定 等级。 4.1.4 根据行业新技术的发展,本标准评价内容、分值及权重可以在 3-5 年后适当 调整。 绿色建筑运营物业管理能力评价指标体系由财务状况、人员配置、合同业绩、 节能减碳、消防管理、智能管理、科学研究、无废管理、荣誉与认证 9 类指标组成, 各项指标包含评分项,部分指标包含控制项。 4.2.2 绿色建筑运营物业管理能力划分应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五 星级 5 个等级。 4.2.3 结合本标准全部评价条文,逐条进行评价,确定各评价条文的得分。 4.2.4 绿色建筑运营物业管理能力评价的分值设定应符合表 4.2.4 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