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摘要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清洗保洁服务企业在绿色建筑运营清洗保洁服务能力水平方面的评价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清洗保洁服务企业进行绿色建筑运营清洗保洁服务能力的评价,当第三方使用此标准进行 商用时,需征得归口机构同意。其它涉及本标准工作的相关领域也可以参照使用。 【主要技术内容】 绿色建筑运营清洗保洁服务能力评价指标体系由财务状况、人员配置、合同业绩、节能减碳、安全管理、智能管理、科学研究、垃圾分类、荣誉与证书 9 类指标组成,各项指标包含评分项,部分指标包含控制项。 绿色建筑运营清洗保洁服务能力划分应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 5 个等级。 绿色建筑运营清洗保洁服务能力评价的总得分应按下式进行计算: S=(S1+S2+S3+S4+S5+S6+ S7+S8+S9) 式中:S——总得分; S1~S9——分别为评价指标体系 9 类指标(财务状况、人员配置、合同业绩、节能减碳、安全管理、智能 管理、科学研究、垃圾分类、荣誉与证书)评分项得分; 4.2.6 清洗保洁服务企业绿色建筑运营清洗保洁服务能力星级评判 所有控制项满足对应星级要求,总得分为 S,90 分及以上为五星级,80 分及以上为四星级,75 分及以上 三星级,70 分及以上二星级,60 分及以上一星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