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摘要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大径材基地建设基本要求、建设原则、目的树种、培育技术、配套设施、基地管理、档案管理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广东省大径材基地建设。 【主要技术内容】 4 基本要求 大径材基地建设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a)用地来源。大径材基地建设用地来源于公益林地或商品林地。 b)培育期限。公益林大径材培育期应在30 a以上,商品林大径材培育期应在25 a以上。 c)交通条件。交通相对便利,离林区道路通车距离宜小于1 km。 d)立地条件。土层厚≥80 cm、水肥条件较好的低山中下部、丘陵或台地。 e)经营条件。林地权属清晰,经营主体应拥有林木所有权或使用权,且具有经营意愿和较高经营水平。 5 建设原则 大径材基地建设应遵循以下原则: a)全周期、规模化、标准化、精准化经营。 b)因地制宜,适地适树,选择材质优良树种。 c)发挥森林多种功能,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兼顾。 6 目的树种 6.1 公益林大径材 公益林大径材基地建设,宜以红锥、木荷、火力楠、乐昌含笑、观光木、南方红豆杉、闽楠、南酸枣等乡土树种为主;碳汇工程人工造林、国有林场天然更新形成的公益林林分,还可选择枫香、香樟、阴香、华润楠、米锥、灰木莲、米老排等其他树种。混交林可选择1种~3种树种作为目的树种,1种~2种树种作为伴生树种,形成混交林。具体的目的树种选择可参考附录A、附录B。 6.2 商品林大径材 商品林大径材基地建设,宜以杉木、红锥、香樟、火力楠、格木、大叶桃花心木、黑木相思、柚木、母生、坡垒、降香黄檀等树种为主。混交林可选择1种~3种树种作为目的树种,1种~2种树种作为伴生树种,形成混交林。具体的目的树种选择可参照附录A、附录B。 7 培育技术 7.1 提质培育 7.1.1 抚育伐 7.1.1.1 干形培育期 开展1次~2次抚育伐。对郁闭度0.7以上的幼龄林,清除影响目的树种生长的非目的树种、萌芽条、大灌木等;伐后林分郁闭度不低于0.5,林木分布均匀,不造成林中空地。对郁闭度0.8以上的中龄林,清除密度过大、生长不良的林木,伐后林分郁闭度不低于0.6,目标树数量不减少,林木分布均匀,不造成林中空地。 7.1.1.2 径级培育期 开展1次~2次抚育伐。对郁闭度0.8以上、目标树株数分布均匀的林分,确定目标树的最终保留密度,选择并标记目标树,清除非目标树,伐后林分郁闭度不低于0.6,目标树数量不减少,林木分布均匀,不造成林中空地。 7.1.2 保留密度 干形培育期幼龄林、中幼龄林的保留密度和径级培育期的保留密度见表1。 表1 各培育期保留密度表 单位:株/hm2 林分类型 干形培育期 径级培育期 幼龄林 中龄林 近成熟林 阔叶混交林 900~1050 600~750 225~375 针阔混交林 1050~1200 600~750 225~375 杉木纯林 1500~1800 1050~1500 450~750 7.1.3 施肥 抚育伐后,结合清杂在春季或秋季施肥1次。对目的树种,每株每次施用复合肥0.5 kg~1.0 kg,施肥在树冠投影外围开宽10 cm左右的环形浅沟,把肥料均匀放入沟内,然后用土覆盖,以防流失。 7.2 改造培育 7.2.1 补植 按以下要求进行补植: a)林地整理。清除灌、藤、草和生长不良的非目的树种,腾出目的树种生长空间和补植所需的林中空地,环等高线带状清理。穴状整地,规格50 cm×50 cm×40 cm以上。 b)植苗。补植两年生的Ⅰ级营养袋苗。栽后第一年和第二年检查补植情况,发现死株应及时进行再补植。补植后不同林分类型目的树种或目标树达到表1保留密度以上。每株每年一次施用复合肥0.5 kg~1.0 kg,连续三年。 7.2.2 抚育伐 按7.1.1执行。 7.2.3 保留密度 按7.1.2执行。 7.2.4 施肥 按7.1.3执行。 7.3 造林培育 7.3.1 造林 按以下要求进行造林: a)林地整理。宜采用割杂方式清理林地。穴状整地,规格50 cm×50 cm×40 cm或40 cm×40 cm×30 cm。具体措施执行GB/T 15776。 b)栽植。采用2 a生的Ⅰ级营养袋苗,春季雨透后栽植,栽后一个月内检查种植情况,发现死株应及时进行补植,并扶苗培正。造林后三年内,成活率低于85%时,应补植。 c)造林密度。阔叶混交林1110株/hm2~1665株/hm2、针阔混交林1333株/hm2~1665株/hm2、杉木纯林2000株/hm2~2500株/hm2。 d)未成林抚育。及时割除影响幼树生长的灌、藤、草;松土里浅外深,深度为5 cm~10 cm,不伤害苗木根系。对目的树种,每株每次施用复合肥0.25 kg~0.50kg,施肥在植穴外围开宽10 cm左右的环形浅沟,把肥料均匀放入沟内,然后用土覆盖。 7.3.2 抚育伐 按7.1.1执行。 7.3.3 保留密度 按7.1.2执行 7.3.4 施肥 按7.1.3执行 7.4 有害生物防治 开展基地有害生物监测,发现危害即采用物理、生物或综合措施加强防治,及时清除处理基地内或周围病源木、虫源木、薇甘菊等。 8 配套设施 8.1 苗圃建设 配套建设种苗供应的基地按LY/T 1185执行。 8.2 交通水电建设 配套建设可通汽车的硬底化公路或简易道路,以及用水、供电、通信等基础设施。交通建设执行LY/T 5005。 8.3 生物防火林带建设 在基地周围、基地内每66.7 hm2~133.3 hm2建设宽度20 m以上的生物防火林带,及时清理抚育采伐剩余物,定期维护防火通道。生物防火林带建设执行DB44/T 195.3。 9 基地管理 9.1 经营方案 大径材基地建设单位宜编制经营方案,并按相关要求报批实施。经营方案编制按LY/T 2007执行。 9.2 作业设计 各经营主体可根据营林生产计划需要编制年度作业设计,报经营方案审批部门批准后实施,作为施工的重要依据。作业设计编制按GB/T 15781执行。 9.3 成效监测 大径材基地应开展建设成效年度监测,并建立数据库。具体要求按DB44/T 2149执行。 10 档案管理 10.1 档案内容 以基地为单位建立档案,内容包括:任务下达文件;经营方案、作业设计、相关图表;抚育管理、病虫害防治等经营管理情况;竣工验收、检查验收等。 10.2 管理要求 大径材基地建设档案按相关要求及时归档。档案保存采用纸质和电子文档形式同时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