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摘要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近海航行船舶船上药品和医疗器械的配备、申领、储存、使用和失效处理等管理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悬挂中国国旗的近海航行船舶中的普通货船、液货船,不适用于客船;其他非客船类 别的船舶可参照执行。 注:适用船舶类别依据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印发的《船舶登记种类与船舶检验类型对照表》执行。 【主要技术内容】 1.明确船舶药品和医疗器械配备及管理的基本要求,主要包括船舶医疗条件保障、医疗操作管理、存放设施设备,鼓励有条件的船舶建立药品和医疗器械信息化管理系统,从而保障船上药品和医疗器械的配备及管理工作的规范性、有效性和可追溯性。 2.明确船上药品和医疗器械配备应考虑的因素、应配备的药品类型和医疗器械类型,以规范性附录形式给出了《船舶药品基本配备清单》《载运危险货物船舶药品基本增配清单》《船舶医疗器械基本配备清单》《载运危险货物船舶医疗器械基本增配清单》《船舶医疗耗材基本配备清单》《载运危险货物船舶医疗耗材基本增配清单》《防疫医疗器械增配清单》《防疫医疗耗材增配清单》等,提供了包括药品和医疗器械中英文名称、规格、数量等配备的操作指引;以资料性附录形式提供了船舶《船舶药品配备清单及检查记录表》《精麻药品配备清单及检查记录表》《医疗器械及耗材配备清单及检查记录表》《船舶药品/医疗器械及耗材申领计划表》《船员用药登记表》《医疗器械及耗材使用登记表》《船员用精麻药品登记表》《船舶失效药品/医疗器械及耗材处理登记表》《船舶失效精麻药品处理登记表》《船舶精麻药品包装回收记录表》等文件/记录样式,以指导相关工作的规范开展;保障船上药品及医疗器械品种及数量配备的科学性、经济性、充足性和申领使用的规范性。 3.明确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申领管理、储存管理、使用管理、失效处理、精麻药品管理以及文件管理要求,保障船上药品及医疗器械的配备安全、有效、规范使用。
英文名称Requirements for the equipping and managing of medications and medical equipments on coastal sailing sh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