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摘要
【主要技术内容】 选址要求 4.1 圈舍建设 4.1.1 舍饲养殖场基本环境应符合 NY/T 388 的规定。 4.1.2 选址应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 4.1.3 圈舍应干燥,冬暖夏凉,地面应卫生清洁,不透水、不打滑,粪尿易于排出舍外,舍内牛场 出入口设有消毒池,场内设隔离舍及无害化处理设施。 4.2 牧场选址 4.2.1 牧场自然环境应符合表1要求。 表 1 牧场选择及环境要求 项 目 要 求 地形地貌 带有典型喀斯特地貌的高原、丘陵地区 海拔高度 600 米~2200 米 县域断面水质 三类及以上 年平均日照 大于 11 小时/天 均降雨量 大于 1000 毫米/年 无霜期 大于 270 天/年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 ≥90% 5 饲养管理 5.1 饲料要求: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使用应符合 NY 5032 规定,商品饲料应符合 GB 13078 的规定, 不得使用《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以外的着色剂和非食用物质。 5.2 饲养方式:12 月龄前舍饲饲养,12 月龄后半舍半牧饲养,育肥期舍饲饲养至出栏。 5.3 饲养要求:放牧期间以天然牧草为主要饲料,补饲适量青贮料和青干草,年饲青草、青贮或青 干草不少于 10 个月,育肥期舍饲以青料加精料。 5.4 饮水要求:饲养牧场饮水水源水质应符合 NY 5027 规定,圈舍饲养供水水质应符合 GB 5749 要求。 5.5 去势要求:公牛应在 6 月龄前去势。 5.6 出栏标准:本地黄牛体重大于 300 kg,牛龄不超过 4 岁;引进及杂交品种体重大于 650 kg,牛 龄不超过 2 岁。肉牛出栏时应身体健康、无用药或用药间隔期符合出栏要求。 6 屠宰加工 6.1 达到出栏标准健康牛只,应由专业屠宰企业集中宰杀,可由本地屠宰企业亦可由符合标准的湾 区当地屠宰企业承担。 6.2 屠宰加工及卫生应符合 GB 12694 的规定。 6.3 肉牛宰杀后45 min内应转运至冷藏条件下排酸 24h。 6.4 排酸后按部位分割,操作间环境温度≤12 ℃,分切后真空包装,加贴身份溯源识别标志。 7 肉品要求 7.1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2要求。 表 2 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检测方法 色 泽 肉色鲜红,有光泽,脂肪呈乳白色至淡黄色 取适量试样置于洁净的白色瓷盘 中,在自然光下观察色泽和状态, 闻其气味。 组织状态 横切面呈大理石花纹,肉质紧密 气 味 具有该品种牛肉正常的气味 7.2 理化要求 应符合表 3 的规定。 表 3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检测方法 本地黄牛 杂交品种 引进品种 水分, % ≤74 ≤75 ≤76 GB 5009.3 蛋白质, % ≥19 ≥19 ≥19 GB 5009.5 谷氨酸, % ≥3.3 ≥2.6 ≥2.6 GB 5009.124 挥发性盐基氮, mg/100g ≤10 GB 5009.228 注:通常情况下按照牛肉分割标准在吊龙部位取样,经粉碎混匀后做为检测用样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