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摘要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幼儿园、中小学校的消防安全防控管理工作中的总要求、消防安全责任、消防安全 制度、日常防控管理、安全隐患排查、应急管理、宣传教育、档案管理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广东省范围内按照行政审批程序批准设立的幼儿园及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以下统称学校)的环境安全管理。其他教育机构可参考执行。 【主要技术内容】 1. 规 范 性 原则。本 标 准 的 结构 及 编 写 规 则按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 的要求进行。 2.一致性原则。 本标准与现行有效的国家法律、法规、 相关标准规范保持一致。 3.可操作性原则。 本标准编制工作组实地调研宝安区的 中小学、幼儿园,并向有关行政部门了解学校的实际情况, 密切关注国家、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等的校园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情况,标准的内容反复经过研讨而确定,保证了标准能具体落实,具有实操性。
英文名称Safety management specifications for kindergartens Part 2: Fire safe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