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摘要
【主要技术内容】 4 要求 4.1 原辅料要求 4.1.1 茶叶:应符合GB 31608 的规定。 4.1.2 刺梨:应采用新鲜、成熟、无病虫害、无霉变、无异味、无杂物,鲜果横径 ≥ 2.5 cm, 符合GB 2762、GB 2763 的规定。 4.1.3 陈皮(橘皮)、山药、山楂、马齿苋、木瓜、火麻仁、代代花、玉竹、甘草、白芷、白果、白扁豆、白扁豆花、龙眼肉(桂圆)、决明子、百合、肉豆蔻、肉桂、余甘子、佛手、杏仁(甜、苦)、沙棘、牡蛎、芡实、花椒、赤小豆、阿胶、鸡内金、麦芽、昆布、枣(大枣、酸枣、黑枣)、罗汉果、郁李仁、金银花、青果、鱼腥草、姜(生姜、干姜)、枳椇子(拐枣)、枸杞子、栀子、砂仁、胖大海、茯苓、香橼、香薷、桃仁、桑叶、桑椹、桔红、桔梗、益智仁、荷叶、菜菔子、莲子、高良姜、淡竹叶、淡豆豉、菊花、菊苣、黄芥子、黄精、紫苏、紫苏籽、葛根、槐米、槐花、蒲公英、蜂蜜、榧子、酸枣仁、鲜白茅根、鲜芦根、蝮蛇(蕲蛇)、薄荷、薏苡仁、薤白、覆盆子等药食两用原料:应符合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药食同源)卫法监发 〔2002〕 51 号、GB 2762、GB 2763的规定。 4.1.4 人参:应符合卫生部关于批准人参(人工种植)作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卫生部公告2012年第17号)的规定及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和有关规定。 4.1.5 玛咖粉:应符合卫生部关于批准玛咖粉作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13号)的规定及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和有关规定。 4.1.6 党参、肉苁蓉(荒漠)、铁皮石斛、西洋参、黄芪、灵芝、山茱萸、天麻、杜仲叶:应符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关于党参等9种新增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公告》(2023年?第9号)的规定。 4.1.7 生产用水: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 4.1.8 其他原辅物料:应符合相应标准和有关规定,不得使用和添加不符合食品安全管理要求的物品。 4.2感官要求 感官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