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摘要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贵州米酒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要求、检验规则及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贵州省境内生产的米酒。 【主要技术内容】 贵州米酒(蒸馏型)理化要求 项目 蒸馏型 酒精度(20℃)/(%vol) 20.0~53.0 固形物/(g/L) ≤0.70 β-苯乙醇/(mg/L) ≥8.0 酸酯总量/(mmol/L) ≥3.4 铅(以Pb计)/(mg/kg) ≤0.5 甲醇b/(g/L) ≤0.6 氰化物(以HCN计)/(mg/L) ≤8.0 贵州米酒(发酵型)理化要求 项 目 发酵型 酒精度(20℃)/(%vol) ≥0.5 总酸(以乳酸计)/(g/L) ≥2.2 总糖(以葡萄糖计)/(g/L) ≥40 β-苯乙醇/(mg/L) ≥20(酒精度≥8%vol) ≥4 (酒精度<8%vol) 铅(以Pb计)/(mg/kg) ≤0.2 贵州米酒(配制型)理化要求 项 目 配制型 酒精度(20℃)/(%vol) 8.0~53.0 β-苯乙醇/(mg/L) ≥8.0 酸酯总量/(mmol/L) ≥3.4 铅(以Pb计)/(mg/kg) ≤0.2 甲醇b/(g/L) ≤0.6 氰化物(以HCN计)/(mg/L) ≤8.0
英文名称Guizhou Rice W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