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摘要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赤水酱香酒的术语和定义、产区地理范围和气候环境、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以3.1定义的赤水酱香酒的生产、检验和销售。 【主要技术内容】 项 目 指 标 优级 一级 酒精度a/(%vol) 45.0~55.0 总酸b/(以乙酸计)/ (g/L) ≥2.00 ≥1.60 总酯b/(以乙酸乙酯计)/ (g/L) ≥2.80 ≥2.40 己酸乙酯/(g/L) ≤0.20 固形物/(g/L) ≤0.70 a 酒精度实测值与标签标示值允许差为±1.0 %vol; b 按 53.0%vol 酒精度折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