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摘要
【主要技术内容】 4 服务管理 4.1 应提供法律、法规同的作业种类与项目的培训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参见附录A。 4.2 培训机构应以独立法人的身份向社会提供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服务。 4.3 培训机构应制定包含但不限于本标准6.3条所列的管理制度。 4.4 培训服务机构应配备相应的人员进行培训服务: ——培训机构负责人,全面负责培训服务的管理工作,对培训质量与安全负总责; ——计算机管理人员,负责计算机管理,保障计算机系统正常进行; ——其他管理人员,负责附录B中各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培训服务管理工作。 4.5 相应管理人员应掌握特种设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具备所从事相关工作的能力及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