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摘要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零碳工厂评价原则、基本要求、评价要求、实施流程。 本文件适用于企业开展零碳工厂评价工作。 【主要技术内容】 企业应结合实际情况,优先实施自身温室气体减排策略,再通过碳抵消方式中和其不可避免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实现整个工厂的零碳排放。 开展零碳工厂评价,应根据各行业或地方的不同特点制定评价导则,并应制定相应的具体评价方案。评价方案应至少包括基本合规要求、基本管理要求、基础设施、能源和碳智能信息化管理系统、能源和资源使用、产品、温室气体减排实施、碳抵消等8个方面。根据上述各方面对资源与环境影响的程度和敏感性给出相应的评分标准及权重,其中,零碳工厂基本要求为工厂应达到的基础性要求,任何一项不符合不能评价为零碳工厂;零碳工厂评价要求为工厂努力达到的要求,根据各分值、权重予以评分。 根据碳抵消比例及评价得分,零碳工厂划分为“创建型零碳工厂”、“示范型零碳工厂”、“引领型零碳工厂”三个等级。
英文名称Evaluation specification of zero-carbon facto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