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摘要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黑龙江省优质农产品小兴安岭野生榛蘑的生产地域范围、要求、实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黑龙江省优质农产品小兴安岭野生榛蘑系列产品,包括采集、去杂质、干燥、加工、包装后的散装和规格干制品。 【主要技术内容】 5要求 5.1感官指标 5.1.1鲜品感官指标 应符合表1的规定。 鲜品感官指标表1 项目 等级 指标 色泽 优级 菌茸灰褐色至褐色,菌柄与之相近颜色 一级 气味和滋味 优级 具有特有的气味,无霉、腐、酸败等异味 一级 组织和形态 优级 菌体完整,无虫蛀、霉斑、开伞 一级 菌体完整,无虫蛀、霉斑、开伞、半开伞 杂质 优级 无 一级 ≤1% 5.1.2干品感官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 干品感官指标2 项目 指标 色泽 菌茸黄色或褐色为主的杂花色,菌柄与之相近颜色 气味和滋味 具有特有的气味,无霉、腐、酸败等异味 组织和形态 菌体完整度,无虫蛀、霉斑、开伞 杂质 无 ≤1% 5.2理化指标 干品应符合表3的规定。 干品指标3 项目 指标 水分/% ≤ 10 干湿比 1:4 灰分/% ≤ 12 粗纤维(以干基计)/% ≤ 6.0 5.3 卫生指标 应符合标4规定。 卫生指标表4 项目 指标 总砷(以As计) mg/kg ≤ 0.5 铅(以Pb计)mg/kg ≤ 1.0 总汞(以Hg计)mg/kg ≤ 0.1 镉(以Cd计)mg/kg ≤ 1.0 溴氰菊酯/(mg/kg) ≤ 0.5 氰戊菊酯/(mg/kg) ≤ 0.2 氯氰菊酯/(mg/kg) ≤ 0.2 霉菌和酵母/(CFU/g)≤ 200 菌落总数/(CFU/g) ≤ 5000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剧毒和高度农药不得在生产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