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摘要
【主要技术内容】 4 评价原则 客观公正 评价工作以客观以事实为依据,独立判断、不偏不倚、给出公正的结论。 科学严谨 评价人员应具有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采取切实可行的评价方法,尊重事实。 全面准确 评价工作应反映食品生产企业的食品安全信息状况,多角度确定评价方案和指标,评价结论应全面、准确、可靠。 自愿申请 食品生产企业自愿向海南省食品安全协会递交申请。 5 评价方式 采用食品生产企业自评和评价机构评价相结合的方式。 6 评价机构 海南省食品安全协会或由该协会委托第三方评价机构。 7 评价指标 按附录A确定的评价指标。 8 评价流程 企业申报 食品生产企业填写“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信用评价申报表”(见附录B)。 企业自评 申报食品安全信用等级评价的企业按附录A开展自评,并填写附录C。 协会受理 海南省食品安全协会接收申报食品安全信用等级评价的企业提交的附录B、附录A、附录C、附录D和附录E及相关完整资料,并出具附录F,办理受理手续。 信用信息归集 信用信息等级评价以信用信息归集为主要手段,归集时间为自申报受理日往前追溯2年。 评价打分 评价机构根据申报材料,按附录A进行评价打分,必要时应到食品生产企业现场核实。
英文名称Specificatong for food safety credit rating evaluation for food production enterpris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