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摘要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安全管理标准化示范班组创建的术语和定义、创建原则、创建内容、申报条件、评价指标、评审与公布和复审。 本文件适用于安全管理标准化示范班组的创建、咨询指导、自评及评价 【主要技术内容】 1、本标准中界定了安全管理标准化示范班组创建的术语和定义、创建原则、创建内容等。为开展安全管理标准化示范班组建设的创建、咨询指导、自评及评价,及开展安全管理标准化班组建设和推进工作提供了指导。 2、安全管理标准化示范班组创建原则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结合班组身特点,在班组作业管理、班组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班组应急与事故管理等方面,自主建立并保持班组安全建设管理体系,采用“策划、实施、检查、改进”循环的模式,通过自我检查、自我纠正和自我完善,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持续提升班组安全管理水平,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3、安全管理标准化示范班组创建内容 (1)班组组织和保障(2)班组安全文化建设(3)班组安全管理制度(4)班组安全教育培训(5)班组安全记录和档案(6)班组设备设施(7)班组作业管理(8)班组双重预防机制(9)班组应急与事故管理(10)示范作用和持续改进。 4、申报条件 (1)在申请安全管理标准化示范班组前 3 年(截至申报当年日期)内未发生轻伤以上事故、未受到政府行政处罚和未发生新闻媒体曝光及造成较大社会负面影响的事件。 (2)班组近3年内未受到公司安全生产处罚。 (3)班组员工近3年未发生违规违法违纪问题。 5.评价指标 安全管理标准化示范班组评价指标包括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总分100分。评价得分85分及以上,且三级指标没有0分项,按照《安全管理标准化示范班组评价表》附录A执行。 6、评审与公布 包括企业自评、组织评审、确认公布、复审。 每项点明要点、规范工作程序,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7.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