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摘要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湘南脐橙采后商品化处理的生产环境、果实处理、废弃物处理、质量检验和档案管理。 本文件适用于湘南脐橙鲜销果实。 【主要技术内容】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湘南脐橙 xiangnan navel orange 湘南脐橙是指种植在东经110°至114°、北纬25°至26.5°之间的永州、郴州、邵阳、怀化、衡阳、株洲等地市的脐橙果品;品种以中熟品种纽荷尔为主,涵盖早晚熟脐橙品种;可溶性固形物≥11%,具有“红洁、鲜甜、芳香”等区别于其他产区品质特征的脐橙果品。 3.2 采后商品化处理 postharvest commercial handling 为提高鲜销果实的商品价值,对采收果实所采取的一系列采后处理措施,包括清洗与消毒、初选、防腐保鲜、分级、包装等。 4 生产环境 4.1 厂区要求 生产场所分为原料区、果实处理区、贮藏区、成品出货区、果实质量抽检区和投入品仓库等区域。各区域应符合消防、卫生、通风、防潮、防雨等要求。 4.2 人员要求 人员健康应符合SN/T 1265 的规定。人员进入生产厂区时必须消毒,统一着工作服,戴手套、口罩和头套。与生产无关的人员不应进入生产区域。 5 果实处理 5.1处理流程 5.2 水质要求 果实处理用水应符合GB 5749 的规定。 5.3 清洗与消毒 5.3.1 清洗 使用清水清洗果实。 5.3.2 消毒 清洗后的果实用次氯酸钠溶液进行浸果处理。次氯酸钠溶液的有效氯浓度为100 mg/L ~200mg/L,pH:6.5 ~7.5。 5.3.3 淋洗 消毒后的果实用清水充分淋洗。 5.3.4 沥干 淋洗后的果实应沥干果面。 5.4 初选 剔除畸形果、果蒂脱落、果面有伤害等不适合鲜销的果实。 5.5 防腐保鲜 采收后的果实在24小时内完成防腐保鲜处理。 5.5.1 药剂 用于防治柑橘绿霉病、青霉病、酸腐病、蒂腐病和炭疽病等病害的杀菌剂应属于国家登记允许使用的药剂范畴。药剂使用应符合GB 2763 的规定。 5.5.2 药剂更换 配置的药剂在下列情况下应更换: 1) 超过24小时; 2) 使用过程中出现浑浊情况; 3) 使用过程中有腐烂果污染。 5.5.3 沥干 药剂处理后的果实应沥干果面。 5.6 分级 应符合T/XGJXH 0002 的规定。 5.7 包装 应符合T/XGJXH 0011 的规定。 6 废弃物处理 生产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应分类进行无害化处理。废水排放应符合GB 8978 的规定。 7 质量检验 产品出厂前应进行检验,出厂产品的质量应符合T/XGJXH 0002 的规定。 8 档案管理 生产过程应建档保存,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果实品种、种植地点、采收时间、采后商品化处理时间、投入品种类和使用量、检测结果等信息,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
英文名称Code for postharvest commercial handling of xiangnan navel oran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