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摘要
【主要技术内容】 一、标准名称 企业文化展厅(馆)评价规范 二、标准编号 T/HNXY 0005—2026 三、标准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企业文化展厅(馆)评价的评价目的、基本原则、基础工作、申报与受理、评价指标体系、评价程序与方法、评价实施、结果应用及动态管理等全流程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在湖南省内注册的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其他营利性组织等所建的企业文化展厅、展览馆、企业博物馆、品牌体验中心等长期固定的实体展示空间的评价认定工作。湖南省企业文化促进会会员单位的企业文化展厅(馆)评价认定工作应遵循本文件。 本文件可作为政府部门、行业组织对相关展示项目开展立项评审、过程监督及成果验收的参考依据。不适用于临时性商业展览、艺术个展、非企业文化主题的公共展览空间。 四、主要技术内容概述 (一)评价指标体系 构建了“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的层级结构,总分基础为100分,附加项10分,满分110分。主要包括: 1.展厅建设与硬件基础 25分 2.文化内容与展示质量 35分 3.功能实效与社会影响 20分 4.管理运营与可持续性 12分 5.创新特色与示范作用 8分 6.附加项 10分 (二)评价等级 根据评价认定总得分确定等级: 1.优秀:90~110分(认定为“优秀企业文化展厅(馆)”) 2.良好:80~89分 3.合格:70~79分 4.不合格:70分以下 (三)评价程序 企业自评→提交申报→材料审核与受理→现场评价→评价专家组初审→评价专家委员会复审→湖南省企业文化促进会终审认定→认定结果公示→表彰授牌→评价结果应用 (四)评价方法 1.文件评审法:对自评报告、佐证材料等进行系统性审查。 2.现场核查法:实地观察、设备查验、动线体验、座谈交流。 3.人员访谈法:与负责人、管理人员、员工代表等开展访谈 (五)一票否决机制 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申报材料弄虚作假、重大负面舆情等情形,直接判定为不合格,1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六)动态管理 1.认定有效期为年; 2.每年随机抽查不低于10%的已认定展厅(馆); 3.重大改造(面积、核心展项、结构布局变更≥30%)需在3个月内申请重新评估; 4.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可申请续评。 (七)结果应用 1.优秀展厅(馆)予以授牌表彰 2.优先推荐参与国内外企业文化交流、论坛及展览 3.纳入优秀建设运营案例库,组织经验分享与现场观摩 4.评价结果作为企业申报文化产业扶持项目、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
英文名称Standard for evaluation of corporate culture exhibition ha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