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摘要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清洁服务企业管理成熟度评价的术语和定义、评价方式、评价等级划分与标志、 评价组织、申报材料和评价流程、评价证书及标志牌。 本标准适用于对在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的、具备天津市清洁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协 会”)会员资格的企业进行管理成熟度评价。 【主要技术内容】 5 评价等级划分与标志 5.1 清洁服务企业管理成熟度的等级按照其企业战略、规章制度、从业人员、设施设备、服务项目、 项目现场管理、服务质量控制、监测与改进等8大要素33小项内容进行评价,具体等级评价项目及评分 T/JQX001-2023 标准见附录A。 5.2 评价等级共分为三级,从低到高依次为三星級、四星級、五星級。星级越高,表示企业管理成熟 度越高,提供的清洁服务工作越好。 5.3 清洁服务企业的等级标志由五角星、协会LOGO和星级清洁服务企业等字样组成。 5.4 具体星级规定如下: 三星级(企业管理合格):150分(含)-200分 四星级(企业管理优秀):201分(含)-250分 五星级(企业管理卓越):251分(含)及以上 6 评价组织、申报材料和评价流程 6.1 评价组织 清洁服务企业的管理成熟度评价工作由协会评价委员会负责,评价委员会应由包括但不限于物业 管理资深管理者、业内专家和相关领域专家等人员组成。评价工作应采取自愿申报的原则。 6.2 申报材料 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内容: a)清洁服务企业评价申请书; b)营业执照; c)近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d)服务业绩证明; e)无行政处罚、经营异常、严重违法失信的说明; f)自查自评情况说明; g)体系认证证书; h)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其他必要的资料。 6.3 评价流程 6.3.1 评价委员会在接到企业提交的6.2中规定的相关材料后,应于15个工作日内做岀是否同意受理评 价的答复。 6.3.2 如果做岀接受申请的决定,则评价委员会应在30个工作日内派不少于3人的评价专家组,按照附 录A的内容到申请企业进行现场检查评价,并应于现场评价结束的3个工作日内向评价委员会提交评价 报告。 6.3.3 接到评价报告后10个工作日内,评价委员会应根据评价专家组的评价报告对清洁服务企业管理 成熟度的等级进行最终认定。 6.3.4 经评价及最终认定的清洁服务企业,将由评价委员会在协会官网公示评价结果,并授予相应的 证书及标志牌。 2 T/JQX001-2023 7 评价证书及标志牌 7.1 清洁服务企业管理成熟度等级评价证书及等级标志牌应由协会统一制作。 7.2 通过认定的企业自被授予等级评价证书及标志牌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且应每年进行年检。三 年期满后应重新进行评价。 7.3 清洁服务企业在使用等级评价证书及标志牌期间,一经发现与标准不符,评价委员会可根据情节 严重程度进行书面警告、限期整改和撤销证书及标志牌的处理。 7.4 等级评价证书及标志牌一旦被撤销,则三年内严禁再次申请。
英文名称Management maturity evaluation system of cleaning service enterpris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