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摘要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回收白土油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 【主要技术内容】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回收白土油 recycling white clay oil 粮油及其下游植物油深加工行业的下脚料回收白土经水浸出、油水分离、脱水等加工工序生产的物质。 4 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回收白土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见表1。 表1 回收白土油技术指标要求和试验方法 项 目 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 气味 具有白土油固有气味,无异味 GB/T 5525 含油量(质量分数)/% ≥97.0 GB/T 14488.1 水分及不挥发物(质量分数)/% ≤1.0 GB 5009.236 亚油酸(质量分数)/% ≤1.0 NY/T 3299 酸值(KOH)/(mg/g) ≤120 GB/T 5530 碘值/(g/100g) 80~110 GB/T 5532 皂化值(以KOH计)/mg/g 180~195 GB/T 5534 5 检验规则 5.1 检验类别及检验项目 本文件要求的所有技术指标项目均为出厂检验项目,应逐批检验。 5.2 组批 在原材料、工艺不变的条件下,产品每生产一罐或一釜为一批。 5.3 取样 取样按GB/T 5524的规定进行。每批产品抽取1L样本,将所取样本摇匀后,等量分装于两个干燥清洁的磨口瓶中密封,注明产品名称、批号或生产日期、取样日期,一瓶用于检测,一瓶作保留样,保留期为该产品由用户检验合格为止。 5.4 判定规则 5.4.1 生产厂应保证所有出厂的产品都符合本文件的要求。 5.4.2 检验结果如有指标不符合本文件要求,应重新自两倍量的包装单元中采样进行复检,复检结果即使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文件要求,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 5.4.3 检验结果的判定按 GB/T 8170-2008 中“修约值比较法”进行。 6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6.1 标志、包装和运输 包装物及运输车辆上应有明显“回收白土油”字样的标志。运输中应注意安全密闭,防止渗漏和标志脱落。使用槽车运输,保持车辆清洁、卫生。 6.2 贮存 贮存装置应采用密闭化装置,不应渗漏。
英文名称Recycling white clay o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