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摘要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手撕鸡加工的基本要求、加工过程、不符合食品质量要求产品的处理、记录与追溯等。 本文件适用于以鲜、冻黄羽鸡胴体为原料,经腌制、蒸制(煮制或烤制)等工序制作手撕鸡的加工过程。 【主要技术内容】 拌制均匀后备用。 5.12 称重 所用衡器的最大称重量值不超过被称样品质量的5倍,预包装产品净含量及允许短缺量应符合JJF 1070规定。 5.13 包装 包装所用材料应严密无破损,且洁净、无毒、无异味,预包装材质应符合GB 4806.1要求。 产品包装应有合格证,包装过程中产品应不受到二次污染。 预包装食品标签应符合GB 7718的规定,营养标签应符合GB 28050的规定;外包装应有包装运输标志,且符合GB/T 191的规定。 5.14 金属检测 包装后的产品应通过金属探测器进行检测。金属探测器的使用与灵敏度要求应符合GB/T 25345的规定。 5.15 出厂检验 加工后的每批产品应进行出厂检验,产品质量应符合T/JSAS XXXX的规定,检验合格入库并保存检验记录。 5.16 贮存 产品贮存应符合GB 31605的规定,贮藏温度应在0℃~4℃。 6 不符合食品质量要求产品的处理 应建立并实施不符合食品质量要求产品的控制程序,包括返工、退货、改作其他用途、销毁等。 应识别、标识和隔离所有不符合食品质量要求的产品。 应按问题性质对不符合食品质量要求的产品进行处理。 7 记录与追溯 产品记录信息应包括生产批次、生产日期、生产班组、产品数量和规格、产品检验记录等。 应建立批次追溯体系,对原料、加工、检验、包装、出厂等环节建立完整记录。 记录需保存不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6个月。
英文名称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shredded chicken process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