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摘要
【适用范围】 本文件给出了职业院校创客教育的总则、教育体系与内容、条件保障、实施过程、评价与改进等内容的指导。 本文件适用于全国各级各类职业院校开展创客教育活动。其他教育机构及企业、行业协会等相关单位可参照使用。 【主要技术内容】 6 支撑条件 创客空间 宜建设实体创客空间,并根据需要建设虚拟空间。空间宜包含创意讨论区、加工制作区、实验区、数字化学习区、材料存储区和成果展示区等功能区域。 空间宜配备满足教学与实践需求的基础设备,参见附录B,并建立健全设备操作规程与安全管理制度。 校企共建共享创客空间与实践基地。 院校结合区域主导产业或学校专业特色,建设主题式、专业化创客空间,配置行业前沿设备。 师资队伍 组建由校内专业教师、创新创业导师及企业技术专家构成的多元化师资团队。 教师具备相应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项目管理能力和跨学科知识整合能力。 建立师资培训与激励机制,定期组织教师参加培训、企业实践和教学交流。 建立“企业创客导师”库,聘请企业工程师、技术能手定期入驻空间,参与项目指导和课程开发。 经费与制度 院校应设立创客教育专项经费,保障空间建设、设备更新、耗材采购、师资培训、项目孵化和竞赛活动。 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包括不限于《创客空间管理办法》《项目孵化管理办法》《学分认定与转换办法》《师生激励办法》等。 7 实施过程 教学 7.1.1 教学方法 采用项目式学习、探究式学习、案例教学等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方法。 教师根据专业特点和项目需求,设计真实或模拟的工作情境,引导学生主动探索、自主实践,培养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定期组织教学法培训和交流,提升教师应用现代教学方法的能力。 7.1.2 教学过程 教学过程应完整覆盖创新实践全流程,形成闭环管理,包括不限于以下环节: 创意提出 鼓励学生从日常生活、专业学习和社会实践中发现需求,运用头脑风暴、思维导图等工具生成创意,并进行初步可行性分析; 方案设
英文名称Guide for maker education in vocational colleg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