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摘要
【适用范围】 本文件为集成电路产教融合专业的建设原则、建设内容及评价与改进给出了指导。 本文件适用于高等职业院校和职业本科院校开展集成电路产教融合专业的建设与评价工作。 【主要技术内容】 5.3.1 导书等,及基于真实项目的案例库、项目资源包。 5.3.2 视情开发集成电路设计、工艺仿真、测试分析、装备操作等虚拟仿真教学软件。 5.3.3 建立教学资源动态更新机制,确保资源内容与产业技术发展同步迭代。 师资队伍 5.4.1 双师型队伍结构 建设以专职教师为核心、企业兼职教师为补充校企混编师资团队,聘用的兼职教师具备高级职称/高级技师资格,或拥有技术成果、荣誉称号等。 企业兼职教师承担专业核心课程或实践课程教学时数占专业实践课的比例不低于30%。 专业带头人及核心教师应具有集成电路企业工程实践经历。 5.4.2 专任教师能力 制定教师企业实践管理规定,明确教师赴企业实践的时间、内容、考核方式与成果认定。 支持教师参与企业技术研发、技术服务与项目攻关,推动产业技术成果转化为教学案例或实训项目,并将相关成效纳入教师考核评价。 组建教师教学创新团队,聚焦产教融合教学改革,定期开展教学研讨与能力提升培训,持续优化教学方法,推动产业前沿成果融入教学。 实训基地 5.5.1 校内实训基地 结合区域集成电路产业发展需求,建设覆盖集成电路设计、制造、封装、测试、装备操作等关键环节的专业实训场所,一般包括集成电路设计与仿真实训室、工艺实训室、测试分析实训室、装备认知实训区等。 实训设备与平台宜体现行业主流与前瞻性技术,建立与区域集成电路产业集群技术发展同步的升级迭代机制。 建立开放式管理机制,制定设备预约、维护、安全操作等管理制度,鼓励跨专业、跨年级学生共享使用,提高设备利用率与共享水平。 强化校内实训基地的实践教学功能,合理保障实践教学需求。 5.5.2 校外实训基地 与企业建立稳定的校外实训基地合作关系。 校外实训基地应具备接收批量学生实习的能力,提供真实生产场景、技术指导和安全管理。 校企协同制定实习实训管理制度,明确学生实习岗位、指导教师配备、安全管理、知识产权归属、数据及相关信息保密等要求,签订学校、企业、学生三方协议。 校外实训基地宜签订不少于3年的合作协议,成立校企共管实习工作小组,成员包括企业HR、技术主管、学校专业负责人等,定期协调实习计划、评估实习效果,保障实习实训质量与安全
英文名称Guidelines for the construction and evaluation of integrated circuit programs based on industry-education integr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