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摘要
【主要技术内容】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富硒羊肉 Selenium-enriched mutton 在动物自然生长的过程中,为满足健康生长发育和生产性能发挥的营养需要,参照国家或行业饲养标准在其饲粮中添加的微营养素预混料(营养舔砖)添加剂,通过生物转化将富硒饲粮中的硒吸收利用沉积到羊肉及其内脏组织中富含有机硒(并非在屠宰加工、包装过程中添加的外源硒制剂),其总硒含量达到本文件所规定指标的羊肉。 3.2 富硒可食内脏 Selenium-enriched edible viscera 符合3.1的声称,依据人们饮食习惯将家畜屠宰后剖取心、肝、肺、胃、肠、肾等用于制作小吃(如“羊杂碎”)的可食内脏组织自然富含或生物转化硒,其总硒含量达到本文件所规定指标的可食内脏。 4 基本原则 本文件仅规定富硒羊肉及可食内脏中总硒含量要求。其产地环境质量、生活饮用水、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兽药、饲养管理、卫生防疫、屠宰加工等应符合国家或属地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5 目标要求 5.1 富硒羊肉及可食内脏含硒量 5.1.1 富硒羊肉硒含量要求 应符合表2 规定的指标。 表1 富硒羊肉硒含量指标 项目 指标 检验方法 羊肉 硒含量(以Se计) mg/kg 0.10~0.50 按GB 5009.93 规定方法检验 其中,硒代氨基酸含量 占总硒含量的百分比% ≥80 按GH/T 1135 规定方法检验 注:硒代氨基酸含量系指L-硒代蛋氨酸、L-硒代胱氨酸和L-硒-甲基硒代半胱氨酸含量之和。下同。 5.1.2 富硒可食内脏硒含量要求 应符合表3 规定的指标。 表2 富硒可食内脏硒含量指标 项目 指标 检验方法 硒含量(以Se计)mg/kg 心脏 0.10~0.90 按GB 5009.93 规定方法检验 肝脏 0.20~1.50 肺脏 0.12~1.00 肾脏 1.00~1.40 肌胃(羊肚,可食部分) 0.07~1.00 其中,硒代氨基酸含量占总硒含量的百分比% 心脏 ≥80 按GH/T 1135 规定方法检验 肝脏 ≥80 肺脏 ≥80 肾脏 ≥80 肌胃(羊肚,可食部分) ≥80 6 检验方法 6.1 硒含量 应按GB 5009.93 规定方法执行。其中,硒代氨基酸含量参照GH/T 1135 中的方法执行。 7 标志 应符合GB 28050、GB/T 32950、NY/T 3383 和《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的规定。在标签、包装袋(箱)上应标识图1 图案和标明“使用人统一社会应用代码”,供消费者溯源查询。 图1 富硒羊肉产品标志图 8 中国居民膳食硒元素参考摄入量 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
英文名称Requirement of selenium content in selenium-enriched mutton and edible viscera food-Selenium-rich animal produc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