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摘要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枸杞风味调制乳的原辅料及食品添加剂、营养强化剂要求、生产管理基本要求、生产过程要求、产品质量要求、检验规则、标志与标签、运输和储存。 本文件适用于宁夏夏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生牛乳为主要原料,添加枸杞原浆(或枸杞汁)、白砂糖、食品添加剂、营养强化剂或其他辅料,经调配、均质、灭菌等工艺过程制成的枸杞风味调制乳的生产控制、质量检验及相关管理活动。 【主要技术内容】 3.1 枸杞风味调制乳 以不低于80%的生牛乳或复原乳为主要原料,添加枸杞原浆(或枸杞汁)、白砂糖、食品添加剂、营养强化剂或其他原料,经调配、均质、灭菌等工艺过程制成的枸杞风味调制乳。 4 原辅料及食品添加剂、营养强化剂要求 4.1 生牛乳 应符合 GB 19301 的规定,优先选用宁夏区域内生态环境良好的规模化牧场生乳,建立乳源溯源档案。 4.2 枸杞原浆(或枸杞汁) 应符合国家相关产品标准及企业内控要求;污染物限量符合 GB 2762 规定,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符合 GB 2763 规定。 4.3 白砂糖 应符合 GB/T 317 的规定。 4.4 食品添加剂、营养强化剂及其他辅料 4.4.1 食品添加剂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 4.4.2 营养强化剂应符合 GB 14880 的规定。 4.4.3 其他辅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或质量标准。 4.4.4 不应使用氢化油脂。 5 生产管理基本要求 5.1 人员管理 T/NXS 0102—2026 5.1.1 符合 GB 14881 相关规定。 5.1.2 生产、检验、质量管理岗位人员应具备对应专业能力,检验人员持证上岗;新员工经岗前培训考核格后方可上岗,在岗人员每年至少一次继续教育,考核不合格暂停上岗。 5.2 文件管理 5.2.1 建立完善的生产管理文件体系,包含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记录等,文件制定、审核、批准按规定执行。 5.2.2 建立文件发放、变更、作废台账,现场使用有效版本文件;作废文件单独存档,存档期限不少于 3 年,销毁需经审批。 5.2.3 生产、检验、设备运行等全过程记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签字确认;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产品保质期期满后 6 个月,最短不少于 2 年。 5.3 生产环境管理 生产环境应符合 GB 14881 的相关规定,包括厂区选址与布局、车间功能分区与设施、生产设备与工器具清洁、环境清洁消毒、废弃物处理、防虫防鼠防蝇等方面,有效防止交叉污染,保障生产环境卫生安全。 6 生产过程要求 6.1 基本要求 生产过程应符合 GB 12693 的规定。 6.2 工艺流程 生乳验收→前处理(过滤冷却→暂存→净乳→标准化→巴氏杀菌→冷却暂存)→配料(原辅料称量→料液调配)→杀菌均质(过滤→预热均质→超高温灭菌→冷却)→包装(内包材处理→①无菌灌装/②灌装封口+二次杀菌→喷码→贴管/贴标→装箱)→检验入库→运输销售。 6.3 关键控制点(CCP)控制 6.3.1 生乳验收(CCP1):奶罐车到厂后 2 小时内出具检测结果,按规定取样检测感官、蛋白质、脂肪、兽药残留等指标,合格后方可接收;卸奶等待时间最长不超过 7 小时,每 4 小时复检,不合格或超时按《不合格品管理制度》执行;收奶温度冬季 1~6℃、夏季 1~7℃,定向接收避免混掺。 6.3.2 配料(CCP2):按产品配方精准称量原辅料,称量器具经检定合格;严格控制生产过程的温度和时间;半成品经检验符合内控指标后方可转序,不合格需二次调配或按不合格处理。 T/NXS 0102—2026 6.3.3 无菌灌装(CCP3):内包材经灭菌处理,灌装环境保持无菌状态;严格控制灌装容量,产品密封良好无漏液;灌装设备及时清洁、消毒和验证。 6.4 各工序操作要求 6.4.1 前处理:生乳经80~120目过滤器过滤,冷却至2~6℃暂存,12小时内完成净乳和巴氏杀菌;巴氏杀菌后冷却暂存,按规定时限用于配料,超时需二次杀菌。 6.4.2 配料:配料用水符合相应规定;枸杞原浆(或枸杞汁)经80目纱布过滤后投料,料液剪切溶解后温度控制在4~12℃;按配方和工艺要求加入其他辅料。 6.4.3 杀菌均质:配料后料液经80~120目过滤器再次过滤,预热至 60~90℃后均质,均质压力 210±10bar(二级 35bar);超高温灭菌后冷却;带无菌罐的生产线,无菌罐贮存时间<48 小时、温度≤35℃;若采用二次杀菌工艺,杀菌温度为121±2℃,压力为2.1±0.3bar,杀菌15~30分钟,随后迅速冷却至55℃以下出锅。 6.4.4 包装:无菌灌装内包材经臭氧/紫外线消毒,用合格双氧水灭菌;喷码位置正确、内容清晰,符合生产日期标注规定;装箱按规定执行,外箱标注产品名称、规格、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生产许可证号、产地等信息。 7 产品质量要求 7.1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规定。 表 1 感官要求 项目 指标 检验方法 色泽 呈均匀一致的乳白色或微黄色,带有枸杞特有浅红色调 取适量试样置于洁净透明容器中,自然光下观察色泽和组织状态;嗅闻气味,温开水漱口后品尝滋味 滋味、气味 具有牛乳与枸杞融合的特有滋味和气味,无异味、无异嗅 组织状态 均匀一致液体,无凝块、无分层;允许有少量枸杞细微沉淀物,无正常视力可见异物 7.2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规定。 T/NXS 0102—2026 表 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检 验 方 法 蛋白质 /(g/100g) ≥ 2.5 GB 5009.5 脂肪a /(g/100g) ≥ 3.0 GB 5009.6 三聚氰胺/ (mg/kg) ≤ 2.5 GB/T 22388 a仅适用于全脂产品。 7.3 污染物、真菌毒素、农药残留、兽药残留、致病菌限量 7.3.1 污染物限量符合 GB 2762 的规定; 7.3.2 真菌毒素限量符合 GB 2761 的规定; 7.3.3 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符合 GB 2763 的规定; 7.3.4 兽药最大残留限量符合 GB 31650 的规定; 7.3.5 致病菌限量符合 GB 29921 的规定。 7.4 微生物要求 应符合商业无菌要求,检验方法按 GB 4789.26 执行。 7.5 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 食品添加剂使用符合 GB 2760 规定,营养强化剂使用符合 GB 14880 规定,产品中添加剂和强化剂含量符合相应标准要求。 7.6 标签 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的规定,清晰标注产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条件、生产者名称和地址、产品标准号、生产许可证号等信息。 7.7 净含量偏差 应符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第70号〔2023〕的规定,并按照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检验。 8 检验规则 8.1 组批 同一班次、同一生产线、同一配方、同一规格的枸杞风味调制乳为一批。 8.2 抽样 在同一批产品中随机抽样,抽样基数不少于200个最小包装,抽样数量不少于10个最小包装;抽取样品分为2份,1份用于检验,1份留存备查,留存样品保存期限不少于产品保质期。 T/NXS 0102—2026 8.3 出厂检验 8.3.1 每批产品出厂前应进行出厂检验,检验合格并出具检验合格证书后方可出厂; 8.3.2 出厂检验项目:全项检验。 8.4 型式检验 8.4.1 型式检验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立即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投产或产品配方、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更时; b) 停产 6 个月及以上恢复生产时; c)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差异较大时; d) 国家或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提出检验要求时; e) 原辅料质量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8.4.2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文件第 7 章规定的全部质量要求项目。 8.5 判定规则 8.5.1 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该批产品合格; 8.5.2 脂肪、蛋白质指标不合格,应从同批产品中加倍抽样复检,复检仍有不合格项,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其他项目不合格,判该批产品不合格,不得复检。 9 标志、标签、运输、储存 9.1 标志、标签 9.1.1 产品销售包装的标志、标签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及 GB 25191 的相关规定,内容清晰、醒目、持久,易于识别和阅读; 9.1.2 外箱标志应包括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储存条件、储运图示标志,符合 GB/T 191 规定; 9.1.3 不得标注虚假、夸大、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标注与产品无关的宣传信息。 9.2 运输 9.2.1 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干燥,配备防晒、防雨、防尘设施,严禁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混装混运; 9.2.2 搬运产品时轻拿轻放,严禁扔、摔、撞击、挤压,防止包装破损和产品漏液; 9.2.3 运输过程中控制运输环境,符合产品储存温度要求,做好运输记录,包括运输车辆信息、产品信息、运输起止时间、路线、收货人等。 T/NXS 0102—2026 9.3 储存 9.3.1 产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的库房内,不得露天堆放,避免阳光直射、雨淋和靠近热源;包装箱离地离墙均应有10cm以上距离,堆码高度符合要求,防止压损; 9.3.2 库房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做好防虫、防鼠、防潮、防火工作; 9.3.3 产品按生产批号分类存放,遵循 “先进先出” 原则,做好库存记录,及时清理过期、变质产品。 10 保质期 在本标准规定的运输、贮存条件下,根据产品包装不同,具体保质期以包装标签标示为准。
英文名称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production control of wolfberry flavored modified mil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