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摘要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船舶与海上设施价格鉴定评估活动,覆盖已建成、在建、新能源船舶及海上设施,含交易、保险理赔、司法鉴定、抵押、资产清算、税务、租赁、融资等场景。规范明确机构人员条件、评估程序、方法与报告要求,统一技术口径,可为司法、行政、市场交易、企业管理等相关评估工作提供权威技术依据与操作参考。 【主要技术内容】 主要技术内容 本规范界定船舶、海上设施等核心术语,规定鉴定机构与人员资质、技术顾问及专家组条件。明确评估目的、范围、原则与基准日确定规则,规范委托、勘验、调查、分析、估算、报告、审签、归档全流程。采用成本法、市场法、收益法等开展价值测算,针对在建、新能源、报废船舶与设施制定专项评估规则。建立报告撤回、撤销、更正机制,明确档案管理要求,附船舶分类、报废处置等资料性附录,保障评估科学、公正、合规。
英文名称Specificat ion for Appraisal and Evaluat ion of Ships and Offshore Faci l it ies